Friday, January 30, 2009

加州94309

一.唸文學的日子


到了晚上,史丹福校園很靜,是讀書的好地方。考試前的一星期叫做「死周」(dead week),在死周裡,一到半夜十二點,大家都會把頭伸出窗外盡情尖叫,一來舒洩壓力,二來互相鼓勵,然後校園又回復寧靜,大家繼續挑燈夜讀。就算白天,校園也很安靜,因為汽車不能駛進校園中心,只走外圍,而且學期進行間絕少建築工程。走在校園裡,只聽到單車輪胎的磨擦聲、同學的打招呼聲、笑聲和每十五分鐘從鐘樓傳來的鐘聲。這種寬闊平和的空間,有助想事情:有時胡思亂想,有時抽絲剝繭,有時反覆思考剛才上課聽到的某個有趣的觀點、某組精警的用詞。圖書館門前有一座銅像,是羅丹的「思想家」(The Thinker) ,每天托著頭苦苦思量。不論他的難題是什麼,可以在這樣的環境思考,也無怨了。

可以在這樣清靜的環境讀書,是福份;可以純粹為了興趣而選讀英國文學,是奢侈。

我們這些唸文的,看小說、唸莎士比亞、講後現代主義,被稱為 fuzzy的一群,說得好聽是詩情畫意,說得不好聽是虛無縹緲、不切實際。而每天抓破頭皮、絞盡腦汁寫電腦程式、算數學題的同學,統稱techies,就是他們創造了矽谷 (Silicon Valley) 的神話。Yahoo! 和Google的創辦人都是史丹福電腦系的研究生,當時很多電腦和工程系的畢業生,畢業後開二十分鐘車便到矽谷上班,有的加入大公司,有的自己創業。學校附近一間日本壽司店,特色壽司都以矽谷的大公司命名,於是Apple, IBM, Microsoft, HP, Intel, Sun, Oracle, Cisco 這些家傳戶曉的名字裡,有的是軟殼蟹,有的是八爪魚。

除了當時十分吃香的電腦和工程系,醫科也是很多學生的目標。美國的制度是大學先唸四年預備醫科 (pre-med),畢業再考醫學院,競爭十分激烈的。我第一個室友就是預備醫科生,看她唸有機化學唸得頭崩額裂,欲哭無淚,我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幸運或是錯過了什麼刺激精彩的事情。入醫學院要考的一個生死攸關的公開試叫MCAT,我們舍監那隻貓,就叫M Cat,說能帶來好運,每個人應考前都去拍拍牠。

回想當時,其他人都好像很有計劃,很有抱負,對於未來一點都不含糊,而我堅持繼續 fuzzy真有點狂妄。但是當時卻沒有覺得怎樣,只知道喜歡,別的也不管,大概只有點不忿壽司為什麼沒有叫咆哮山莊或是哈母雷特的。

在英國文學裡,我的初戀情人是浪漫詩人。華茲華斯 (Wordsworth) 帶我漫遊英國湖區,細看一花一草,喚醒疲乏的心靈,坐看湖水如天,感受自然的大、心靈的寬。雪萊 (Shelley) 則邀我同登歐洲之巔白山 (Mont Blanc),與他一起放眼阿爾卑斯山嶺上的白茫和死寂,在暈眩中呼喚白山的神明,然後以詩歌與自然共鳴。我對浪漫詩人一見鐘情,不只因為他們崇尚自然,追求自由,還因為他們能以婉麗鏗鏘的文字表達心靈深處最細微的觸動、最震撼的頓悟,打動讀者的心、提昇讀者的靈。他們的詩,每讀一遍都有豐收。

但他們的詩有些不太好讀,因為用詞艱澀、句法複雜,而且意境抽象。我曾經害怕無論多麼努力也永遠不能達到美國同學的水平,永遠只是門外漢,不能真正感受英國文學的壯麗。於是我去找教授,問他我應否繼續唸文學。這位教授,講課生動有趣,抑揚頓挫,一字一句教我們賞析。他對我說,不要放棄,英語非你的母語,可以是一種優勢,因為你對英語的敏感度會更強,你對英語的運用會更活,你看文學大師康拉德 (Conrad)和納博科夫 (Nabokov),他們的母語也不是英語。老師這樣說,給了我信心,更讓我明白,文字不只是文法和詞彙,而是音樂、美、靈光。

友人會問,你唸文學,是真的文學,莎士比亞那種文學?我說是,他們就會問,那種古老英文你看得懂嗎?不容易的,有時看了註解也不明白。於是我去圖書館看莎劇的錄影帶,邊聽對白邊看劇本,尤其愛聽奧利弗 (Laurence Olivier) 的獨白。原來一放在舞台上,十二夜那麼好玩、李爾王如此淒慘;驟然,聽到的不是古老不古老的英文,而是人性的陰暗和光明、矛盾和掙扎。莎翁像一個從鄉里來的親戚,說話有點奇怪,但只要凝神聽多一會,投入他的節奏,便會突然雲開月明,就算不是他講的每個字都認識,但一串一串的驚嘆感喟,都能聽得十分明白,身同感受。有一次,看完錄影帶,離開圖書館,正值月滿,夜闌人靜,鐘樓傳來鐘聲,我的耳邊彷彿響起了羅密歐的深情、李爾王的瘋癲。

這樣投入文字,遊走字裡行間,也讓我走進了但丁 (Dante) 的地獄與天堂、米爾頓 (Milton) 的伊甸園和喬伊斯 (James Joyce) 的尤里西斯 (Ulysses) 。要看明白這些巨典,必須熟悉希臘神話和聖經典故,我於是去修課學習。碰巧是聖灰星期三 (Ash Wednesday),學校的教堂有特別的彌撒,我縱使不是教徒也去參加。莊嚴的教堂裡,管風琴的音樂下,神父把聖灰點在我的額角。踏出教堂,烈日當空,那段經文牽繞不去:請牢記,本為塵土,終歸於塵土。很沉重的一個星期三。

二十世紀重要詩人艾略特 (T. S. Eliot) 有一首詩就叫做 Ash Wednesday。他最出名的詩句是《荒原》(The Waste Land) 的開頭:四月是最殘酷的月份,由詩人用他那低沈陰森的聲線朗讀,一片蕭剎。我最喜歡的是他的長詩《四個四重奏》(The Four Quartets) ,講時間的圓,生死的環,兩浪之間的靜止,有點像莊子的道樞,得其環中,以應無窮。這首詩的音樂感很強,我試過一邊聽交響樂曲,一邊唸,感動得幾乎流下眼淚 —— 是一種超越音樂與文字、超越時間和空間的和諧、空蕩、平靜,讓你感受到自己的存在,感應到當下一刻的無窮無盡。

在文學路上,我覓得一位終身伴侶,解我憂悶,慰我寂寥,她就是吳爾芙 (Virginia Woolf)。有人認為她是女性主義的前衛,有人探討她的雙性戀傾向,有人研究她的成長和婚姻與她幾次神經崩潰的關係,但這都是次要的。對我來說,吳爾芙就是一個聰穎、敏感、多才、多愁的女子,對生命充滿愛和恐懼。她為生命著迷,把自己推向感應的邊緣,去吸收世界每線光、每張臉、每個動靜的美妙;她將自己投進生命的潮湧潮落,在無奈與痛楚中沉淪,也在超脫與快樂上飄升。隨著吳爾芙的意識流,我看到平凡事物底蘊的雋永,聽到思緒深處的童心和大愛。每當活著那難以形容的不實和不安來襲,我便躲進吳爾芙的小說、日記、散文裡,同愁相憐。

唸文學要啃文學理論,不只難讀,而且令人沮喪。後現代主義和解構主義下,文字只是一堆亂碼,只能補風捉影,永遠辭不達意。有一段時間,文字變得很陌生,令我每次提筆寫東西都覺得打敗仗,寫什麼都沒有意義,覺得已經沒有什麼好說。

是史丹福英文系的寫作課程把我救回。這是一個享負盛名的課程,邀請一流的小說家和詩人來教我們這些完全沒有創作經驗的新手。教我小說創作的老師張蘭 (Lan Samantha Chang) 現在主理愛荷華大學作家工作室,我記得上她課時,她會朗讀小說精采的部份,簡單討論一下為什麼這樣寫行,沒有太多理論,但我就清楚聽到了文字的感染力、作家的功力。然後輪到我們寫,把自己寫的小說發給全班同學,上課時聽同學老師坦誠的批評,這是最快最有效的學習方法。我開始時寫的故事很稚嫩,劇情誇張煽情,被狠批後決定從自己了解的事情處找靈感,起初寫關於家庭的故事,後來寫了個關於一個沒考上大學不敢回家的台灣男孩、在唐人街餐館打工的故事,登了在學校的期刊。老師說,寫作沒有靈機一觸、揮筆而成的;作家不停從生活中吸取養份,像貝殼把泥沙積聚,等待時機成熟吐出珍珠。人生最滿足的事,莫過於這吐珠的過程。

唸完學士學位,覺得還沒學夠,繼續唸碩士,還到牛津進修一學期,在歐洲遊歷。牛津劍橋這些古老學府散發的歷史和文化氣息,真會令人有時空交錯的感覺。牛津歷史最悠久的博德利圖書館 (Bodleian Library) ,書是不外借的,所以我常常躲在裡面看書至夜深;坐在圓頂下,伏在殘舊的木桌子上,翻閱發黃的書籍,霎時抬頭真有不知身在何方的錯愕。那時跟隨一位牛津的導師唸吳爾芙,每星期看一本小說,然後寫一份十頁的論文,到老師家坐在她客廳的沙發上,把論文唸給她聽,老師立刻給評語。我每星期推開老師家的小欄門進屋,都心驚膽跳,但那一小時總是過得太快。

雖然功課緊,但為了旅遊,逼自己星期五把功課趕好,爭取週末外遊。短短三、四個月,我和同學去過威爾斯、蘇格蘭和愛爾蘭。我當然要到湖區向華茲華斯致敬,上白山朝聖,對著一片白皚浩瀚,唸一遍雪萊的詩。第一次到巴黎,縱然天氣不好也是驚艷;獨個兒遊法國南部的小鎮,愛上了普羅旺斯 (Provence) 的色彩。一個寧靜的星夜,站在阿爾勒 (Arles) 的古羅馬鬥獸場外,聽平常人家傳來的洗碗聲和夫婦的講話聲,我聽到不屬任何時空的愛和快樂。

倫敦當然常去。逛博物館、藝術館、書店逛得不亦樂乎,買最便宜的票看音樂劇。我第一次看歌劇就是在倫敦,劇目是蝴蝶夫人。意大利文我聽不懂,也覺得蝴蝶夫人很愚蠢,可是聽到最後竟然忍不住哭了。我聽錄音從來不哭的。原來真人演唱那麼震撼人心,原來人的聲音可以牽動那麼強烈的情感,原來人的愛恨哀樂,無論用那種語言表達,我們都本能地明白。

文學表達的不外是人生的愛恨哀樂、生老病死、情義榮辱,只是好的作家能夠舉起一片棱鏡,讓這些人類的共同經驗,折射出更寬闊、更立體、更深刻的情感光譜。這片棱鏡也是反照讀者心靈的鏡子,讓讀者通過對角色的同情更加了解自己。學文學的人,常常孤獨地讀和寫,潛下一片深海,探索人心的幽谷暗湧。浮出海面的時候,她的感應聰敏了,感情豐富了,她可以掏出一顆更真摰的心獻給這個世界。



二.求學.求心


到達美國第一個印象是大,什麼都大。從機場到學校那條高速公路上,浩浩蕩蕩十條行車線的車洶湧往返,絡繹不絕,身在其中像乘著巨龍翻騰。公路以外一望無際的廣漠,沒有高山,沒有高樓,更顯出天高地大,大得要把眼睛睜大一點才能看盡,真的眼界大開。打開車窗吹風,撲鼻而來是加州沙漠的乾燥、烈日的暑熱夾雜著野草清香的氣味。看前路滾滾,天大地闊,起初有一絲惶恐,但深呼吸一口,原來無比暢快。

從前不知天高地厚,來到美國唸書才發現,藍天不是重重摩天大樓、行人天橋和雙層巴士你爭我奪後剩下的一個小方塊,而是頭上一片延綿八方,遼遠無垠的祥和。萬里無雲的日子,抬頭看天便明白,這片蔚藍比時間更古老恆久,也許是神,也許是道。一次從拉斯維加斯開車回史丹福,深夜駛過一大片漆黑荒蕪,只有夜空清澈,繁星流轉,那美不是可以框起來掛在畫廊欣賞那種馴良的美。那美冰冷無情,力大無窮,高高在上,令人覺得渺小卑微,生起敬畏之心。

站在加州的海岸眺望太平洋,完全看不著邊際。當視線一直伸延至海洋消失那點,便了解航海家和探險家不甘於小、不斷求大的的野心。五年留學生涯,像小鳥出樊籠,來到大世界,找到了展翅的空間,飛翔的風,探索的天地。地大天高,呼喚你往前跑,引領你向上飛。看過大千世界,就不懂得自滿了。最重要的是,體會過大,日後無論身處怎樣的困局,心靈也是自由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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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丹福的校園佔地很大,甚至有個十八洞的哥爾夫球場。校園裡有很多樹,很多草地,草地上時常有人打排球、曬太陽,加上校園西班牙式的建築,難怪一位朋友來看我的時候說:「怎麼你學校像一個郊野公園?」她說得不錯,史丹福校園本來是史丹福夫婦擁有的農地,當他們的獨生子十五歲那年因病去世之後,他們決定在這片大地上建美國西岸第一所大學,紀念愛兒,也恩澤加州的兒女。至今,校園仍有一個農場,養牛養馬,學校也暱稱The Farm,吉祥物是一棵大樹。在校園看到松鼠一點也不奇怪,有一點可惡的是,不時會受到臭鼬鼠襲擊,而牠的武器當然就是那股強烈刺鼻而且久久不散的臭味﹗

加州盛產燦爛的陽光。九月開學,晴空逸朗,葉綠花紅,校園滿地金光,到處都是友善和朝氣勃勃的臉孔,叫人以為來到世外桃源。因為校園實在很大,有一輛單車比較方便,所以開學第一件事情便是去買單車。那時心情興奮,挑了一輛不便宜的單車,洋洋得意騎回宿舍,還在附近兜了幾個圈,才依依不捨鎖起車子去吃飯。

在飯堂吃完晚飯回來,單車竟然不見了﹗我不能想信自己的眼睛,明明在這裡的,怎麼沒有了?明明前一分鐘還在騎它兜圈,怎麼消失了?但是事實擺在眼前,我的新單車還未騎二十分鐘便沒有了。一定是我沒有把車子跟架子鎖在一起,人家舉手就把它鉤去了。我氣昏了,師姐師兄前來安慰,說這種事情天天發生,若未被偷過單車,根本不算唸過史丹福。

後來證實師姐師兄沒有騙我,我每個騎單車的同學都被偷過單車:一直小心提防的,也會臨畢業遭殃;就算車子連架一起鎖,也會被偷掉車輪;一而再,再而三被偷車的也大有人在;有人寧願每天把單車扛回房間;有人單車被偷後,一怒之下決定從此走路。

原來史丹福位於的Palo Alto市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住在隔壁,叫East Palo Alto,一直飽受貧窮和罪惡困擾。弟弟走投無路只好打這個富裕哥哥的主意,而分隔天堂與地獄、希望和絕望的只是一段101高速公路。著重學以致用、回饋社會的史丹福學者和學生,都努力為公路以東的鄰居尋求出路。例如實習老師便都是派到East Palo Alto的學校,為最被忽略的一群服務,打開知識之門,鼓勵青少年努力向上。

比起那些繽紛熱鬧的迎生活動和各樣的口號,這次偷單車的遭遇是最響亮的一句Welcome to Stanford。唸大學的意義,求知識的目的,就在那段101高速公路分水嶺上。

後來我去了一間實惠的店子,買了全店最便宜的一輛單車。因為上次的遺憾,我更加小心,更加珍惜。每次早上到單車架取車,看見它安靜地待在那兒,有時一身霧水,有時曬得燙手,我都暗地感恩。出發了﹗我們便上課去。現在回想,但願只陪伴了我二十分鐘的那輛單車,也載過後來的主人走過一段期待殷殷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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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史丹福的本科生課程除了主修、副修的課,還訂了九個分佈要求 (distribution requirements),把知識分佈九個類別,每類知識我們最少要上一門課。因此文人也要去學數學、物理和工程,而電腦奇才也迫著要看幾本珍奧斯汀、學一點女性主義。我的數學其實不錯的,唸微積分竟然拿了個A-;我發現數學跟詩歌一樣,講求美和對稱,用簡單優美的結構表達複雜深遠的事情。我上的物理課叫做「詩人的物理學」 (Physics for Poets) ,從穿梭機升空所需的引力講到大教堂支架的建築原理,那些方程式忘得一乾二淨了,只記得科學家那種與天比高的遠大志向。

工程學那門課,主要是讓我們這些門外漢明白完成一項工程所需的計劃、合作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。其中一份功課是要我們兩人一組去量度工程大樓外那棵樹的高度。重點不是答案,而是思考和解決問題的方法。我們去實地觀察,那位聰明的同學,立刻想到很多方法,用影子,用角度,做對比。問我意見,我半開玩笑說:請一隻小松鼠替我們拉一把軟尺上樹頂不就可以了嗎?把他笑死了,但有那麼一刻我好像看見他在找松鼠。

通識課的重頭戲是為期一年的「文化、價值、理念」課 (Cultures, Values, Ideas),是大一必修的,功課重而且要求高。課程向學生灌輸世界文化歷史的基本知識,讓學生明白人類從何而來,往那兒去。我選的課著重文哲與藝術,從古希臘一直講到畢加索,從印加文明講到王陽明。那個教孔孟老莊的助教,金色的鬈髮,藍色的眼睛,說一口標準的國語,講中國哲學如數家珍,就一個「仁」字也講了兩堂,令我身為中國人慚愧不已。

這些通識課,為腦袋打開了很多戶窗子,引進知識的陽光,開拓求學之道。美國大學的制度,鼓勵學生發掘自己的興趣,多上一些不同學系的課,所以學生可以隨意轉系,只要學分符合那個學科的要求就可以畢業。你喜歡又有能力的話,到大四才轉科也可以。每學期選科的時候,我都會一頁一頁翻閱課程目錄,看到那麼多專科,那麼多有趣的課,才明白什麼叫做學海無涯;在大學書店買課本,也瀏覽其他科目的書,淹沒在書海中,始知以有涯隨無涯的殆;那時我常常從圖書館一棟一棟的書借回宿舍做功課,背著那些書,有點像銜石頭的精衛。

上課學到最重要的不是知識,而是怎樣做學問。教授說過什麼已忘得七七八八,印象深刻的是他們對教學的熱誠和對學問的尊重。我記得一個冬天早上,下著冷雨,天寒地濕,我穿了雨衣也還是淋濕,冷得發抖。課室有暖氣,所以走進課室好像走進避難所,覺得舒服安全。這時教授一手拿著他殘破的公事包,一手拿著雨傘走進來。他的大衣濕透了,頭髮也亂了,有點狼狽,但他脫掉大衣,拿出講義,二話不說就開始講課。這個陰沈濕凍的早上,這一課英國現代主義聽得特別感動。原來當有人覺得,把他的知識傳授給你是不許耽誤的重任,當有人如此重視你的學習,感覺那麼幸福,那麼溫暖。

書看得越多,越看得見自己的無知;小知識越多,越尊崇大智慧的境界。人應該怎樣詮釋這個多變的世界?怎樣尋找自己的駐足處?大學教育沒有提供答案,只是教你駕雲梯的方法,讓你天空海闊自己去找。



三.我自


十七歲的女孩,拿著兩箱行李,跳上飛機就出國了。離鄉別井,想家嗎?開始真的沒有,因為太忙,太多新事物,太興奮。迎新活動一個接一個,不亦樂乎地自我介紹,不遺餘力地記新名字。我記得一個讓大家互相認識的活動上,大家圍著坐講自己的「疤痕故事」。於是,誰斷過腿,誰割過盲腸,誰滑浪撞破過頭,誰有一個頑皮魯莽的哥哥,誰家養了十隻熱情的貓,誰曾用了一整年親手造一條船,我們都知道了,感覺很親近。

除了結識新朋友,還要忙著整理房間、打掃、佈置、洗衣服、到超級市場買日用品。美國的超級市場,大得員工需以高球車代步,大得吃得太飽可以進去散散步,大得你可以在果汁那一排溜冰,從紅莓汁和黑莓汁一直溜到熱情果汁和蕃石榴汁,然後再溜回去。很多超市還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,三更半夜突然想逛街,想買支染髮劑把頭髮染成橘紅色也絕對不成問題。事實上,不論白天或深夜,我不止一次拿著染髮劑要去付錢,可是最後一刻還是放棄沒買。出國了,上大學了,學習獨立也感覺自主,決定要自己做,後果要自己背。

上課兩星期,不再迷路,不再手忙腳亂。一天上法文課,正在學關於家人親戚的字,老師忽然問我 Avez-vous les parents?有沒有爸媽?雖然那是初級班,但班上很多同學中學已開始學法文,老師又一句英文也不講,我根本追不上。法文的parents唸法跟英文完全不同,沒辦法聯想到。在不知道老師問什麼、只知道有或沒有選擇一個的情況下,我答了Non,沒有。全班大笑,老師開玩笑說,那你是孤兒了﹗那天下課,經過一片草地回宿舍,走到一幅牆下,我坐下來哭了。小孩想家了。

想家可以打電話,奈何電話費很貴而且時間不一定對。只好寫信,有時候覺得想說的話太多,便錄錄音帶寄回家。我媽也喜歡寫信給我,聽我說想吃糖水,還把南杏、北杏、紅豆、蓮子寄給我。各散東西的舊同學也經常通信、寄小禮物,因此去開信箱是每天最期盼的事情。學生每人有個郵政信箱,在學校郵局的外牆上,排列得密密麻麻的,像中藥店的百子櫃。我的信箱是3084號,那便是我的目標,每天騎著單車像花式表演那樣衝上去、剎車、拐彎,務求準確地停在 3084號信箱前。信箱不用鑰匙而用密碼,而且是舊式的密碼鎖,先向左扭至T,然後向右扭兩圈,再扭至J那種,講求精確。那幾年,這個左扭右扭的開鎖動作,熟練得閉上眼睛也能做到。這個魔術咒語,讓我通往世界各地我愛的人身邊。

現在越洋聯繫,打開電腦就可以了,不但可以即時對話而且視聽並進。很難想像我唸大學的時候,電郵是個新發明。最原始的電郵系統連用者介面也沒有,我們是在一個全黑的畫面上,打一行一行的 dos指令查閱郵件的。後來有了hotmail,我想我是首批登記的用戶。第一次寫電郵回家,小心翼翼把地址打進收件人那一格,那個 @ 怪裡怪氣的,令人很疑惑。按了 send,郵件便消失了,下落不明,有點被騙的感覺。第二天收到回郵,覺得這個@還真管用的,把家裡各人的消息老老實實地向我報告。

九月放完暑假,回美的行李內總會有一個月餅。第一次離家過節,我和隔壁的新加坡女孩自製十分簡陋的燈籠,坐在草地上吃月餅、看月亮。比起家裡的佳餚、水果、熱鬧,這實在不算過節。那晚,看著加州天空的月亮,才明白千里共嬋娟的詩意與情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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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人對吃絕不節約,多數的學生飯堂都是自助的,除了每天不同的各式主菜和甜點,還有即叫即做的漢堡包,有些大塊頭要吃兩個漢堡包再加一大碟薯條才夠。我到了加州才第一次嚐的是墨西哥薄餅 (quesadilla),那軟中帶脆的餅,包著肉、芝士、酸忌廉和牛油果醬,一口一口在嘴裡溶化,每次吃都有心滿意足的感覺。晚上唸書唸得餓了 (其實是悶了),有一間飯堂還提供宵夜,都是又鹹又肥的東西,像炸雞、炸芝士條,也有人喜歡叫速遞薄餅回宿舍吃。新鮮人十五磅 (freshman fifteen) 就是這樣吃回來的:琳瑯滿目都是食物,食物裡都是芝士,從沙拉醬到三文治,從千層麵到芝士蛋糕,都少不了芝士。還有特別香滑的美國牛奶,曾經令我半夜忍不住起床喝了一大盒,全脂的。於是我超額完成 —— 三個月重了二十磅。聖誕回家,媽媽在機場看見我幾乎昏倒。

太胖了只好減。幸好史丹福是減肥的好地方,運動風氣很盛,天清氣朗的日子,校園到處都是聽著音樂跑步的人。學校的運動設施亦很齊備,每年招攬很多頂尖的學生運動員:哥爾夫球小老虎活士當年便是唸史丹福的,不少在奧運摘金的美國游泳選手都曾在史丹福受訓。我記得一次早上六、七點經過游泳池,聽到如雷鳴響亮、像連珠炮快速的水花聲,原來是校隊在集訓。晨曦漸亮,日漸和煦,我停下腳步聽,聽那水花聲濺出青春的活力、踢出夢想的航程。

有一陣子,我一星期也游兩、三次泳。傍晚時分,大家下課下班,泳池的人不少,而且都是專心游泳,不是嬉水的。泳池井然有序,分成十多條線,每條線標明是快、中或慢線,各人根據自己的泳術選線,線內右上左下,泳者魚貫往來,不必擔心碰撞。游泳是絕對個人的運動,潛在水中,世界的喧嘩湮沒了,滑翔在一片寧謐的藍色之中,可以聽到自己思想的聲音。

泳池的更衣室卻絕對不個人,更衣和淋浴都是開放式的。更衣還可以用毛巾遮蓋一下,但是公眾淋浴卻真需要一點勇氣。一支中央花灑柱伸出八個花灑頭,八個赤裸裸的身體便在這棵花灑樹下做平常拉起浴廉做的事。起初很難為情,覺得渾身不自在,後來發現其他人都若無其事,彷彿這樣肉帛相見是正常不過的,我便也習慣了。漸漸我發現,這些泳者對自己的身體都不亢不卑,無論是健碩的運動員身材,還是垂垂老矣的身軀,都走出一份優雅和自信,各有美態。於是,我也輕鬆自在地在更衣室赤裸裸地走來走去,覺得正常不過。花灑樹下,有一種女性之間的默契和不分體型膚色的尊重,是沒有批判的絕對平等。水灑下來,肥皂沖掉,赤條條的身體感覺很真實,很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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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美國時是克林頓當總統的年代。他和白宮職員和見習生的性醜聞爆發了一場漫長的總統彈劾戰,電視新聞每天都充斥著他私生活的細節、他與萊溫斯基露骨的電話對話內容、心理學家對他成長期間積壓的自卑感的分析。起初令人嘖嘖稱奇,一國總統怎會淪落至此,到最後只令人厭煩、不屑,不屑的不只是克林頓的操守,而是共和黨的死纏。要彈劾克林頓要證明他曾發假誓,於是一群律師出身的政治家展開一場可笑的定義遊戲,什麼是「是」?「性關係」的定義是什麼?雖然旁人看會覺得是齣鬧劇,但令人大開眼界的是美國的民主制度,總統也可以彈劾,只要你依循既定的機制和法律程序。

希拉莉一直堅強,但她承受的壓力和傷心可想而知。他們的女兒切爾斯 (Chelsea) 也許想逃離華盛頓的紛擾,放棄了東岸的長春藤大學,選擇了來史丹福唸書。我沒有機會認識這位第一女兒,但聽說她很友善,本來準備唸醫科,後來轉攻歷史。儘管白宮說切爾斯在大學會跟其他學生一樣,過普通人的生活,但她畢竟是現任總統的女兒,聯邦密探當然要保護她。有一次,遠遠地看到一個女孩身後跟著幾個黑衣大漢,便知道是她了。

厭倦了 CNN的政治新聞,便看 NBC 的處境喜劇,那時最紅的節目是「宋飛」(Seinfeld) 和「老友記」(Friends),還有我最喜歡的 Mad About You。受歡迎的劇集逢星期四晚播出,每集不到半小時,一年只播二十來集,可見如何精雕細琢。劇中每個角色都真實獨特,喜惡鮮明,叫人又愛又恨,而且對白風趣,笑料都是意想不到的。無論是百無聊賴的生活中的奇人奇事、好朋友相處的親愛和矛盾,或是新婚夫婦的爭拗和情趣,看這些處境劇不但可以學俚語,更能一窺美國文化。美國人都不經意流露一種從容不迫、輕鬆自在的氣魄,大概跟美國教育著重自主和社會尊重個人自由和權利有關。這些喜劇的主角,為了他們覺得自己應得的 (無論是多麼無稽鎖碎的事) 都拚命爭取,而且說話都是挺起胸膛,眼睛發亮,聲如洪鐘的。當然過了火會變成霸道橫蠻,但這種自信、自重,甚至一點點的自我,對於一個在殖民地和傳統中國知書達禮的框框裡長大的女孩來說,很不同, 用美國俚語說, 很cool。在紛擾的世界裡,這一點點的自我也許是保衛真我的一道防禦網。



四.新月


史丹福一年分四個學季(quarter),不上暑期班的話,從九月底到六月中,每學年上秋、冬、春三個學季的課。每個學季只有十星期長,學習要一鼓作氣,不能吊兒郎當,因為稍一懶散便會落後得望塵莫及。我喜歡這種速戰速決的安排,像談戀愛只享受蜜月期,來不及生厭已完結,留下美好的回憶。記憶中,聽課時從來沒有「怎麼還沒講完?」的埋怨,只有最後一課「怎麼已經完了?」的嗟嘆,接著便是準備下星期的考試或論文,很緊迫的。回想,大學生涯都好像在追功課,趕時間。

關於季節和時間,想起美國的「日光儲蓄」措施 (daylight saving)。深秋的某一天,正當功課積壓、睡眠不足的時候,我們會無端多了一小時趕功課、追睡眠,因為全北美洲的時鐘都會往後調校一小時。本來已經凌晨兩點,眼看趕不及了,突然變回一點,驟然輕鬆多了。第一次調校時鐘,感覺很神奇,好像時光倒流,又像覆水回收,看著時針不自然地倒退,我怎至覺得自己擾亂了某種秩序,褻瀆了神明。當然,這一小時是要還的。某個春日,時間要撥快一小時,用意是要大家趁春夏太陽早出也都早點起來幹活,延長下午有日光的時間,盡量利用自然光,節省能源。在歐洲這措施叫「夏令時間」(summer time),比較易明,但我喜歡美國「日光儲蓄」這個名字,彷彿時光可以像零錢一樣,一分一毫存起來,留待日後慢慢用。

時光荏苒,從那段青蔥歲月,我儲起了多少零星回憶呢?我記得加州亮得令人眼前發白的陽光,曬在皮膚上疼疼的刺燙;我記得,冬季下雨,雨點打在雨衣如玉珠彈破的聲音,和單車在大雨中行走,車輪激起航船一樣的浪花。我記得房間窗外李樹的花香,剛剪過的青草的鮮澀味,和加州空氣裡沙漠的枯味。我記得隔壁的女同學,一頭棕色的鬈髮,播著收音機的音樂,拉我們跟她一起跳舞;我記得半夜跟宿友走路到校園的小山丘看星星,還有香港同學一起去飲茶、唱K、打麻將。我記得剛開始很不習慣到處那麼多男生,因為自己中小學都唸女校;我記得第一次正式穿一條裙子和男孩參加舞會。我記得我的第一部電腦,是一本蘋果手提電腦,第一次通宵做功課,與它並肩作戰,看著天慢慢亮,覺得有點超現實。回想當年考完會考,女孩知會一聲父母,提兩箱行李上飛機就走,初生之犢愚勇可嘉。書本、朋友、飛行里數累積下來,五年怱怱過去。

美國大學的畢業禮不叫 graduation而叫 commencement,不是結業禮,而是祝賀畢業生開始人生另一階段的儀式。史丹福的畢業禮於每年六月中舉行,那個星期天必定陽光普照,乾燥酷熱,而儀式是在是露天運動場進行,學生家長都要載上帽子或太陽眼鏡。貫徹史丹福自由隨意、不拘禮節的作風,畢業禮也十分輕鬆愉快,校長和嘉賓致辭前,銀樂伴奏下,氣氛就像嘉年華會。幾經辛苦終於畢業了,當然要瘋狂慶祝一下,畢業生步入會場那段路叫做「狂歡之路」(Wacky Walk):有人把自己裝扮成棕櫚樹,有人扮一支啤酒,有人打著排球進場,有人搓著麻將進場,有人用汽球升起橫額感謝父母,有成群好友串成一架飛機,在草地上「飛」來「飛」去,有人跳起舞來,有人躺在水床上「表演」曬太陽,總之都各出其謀,為自己的畢業禮留下特別的回憶,總結人生一段里程。

畢業那天,我卻不怎麼興奮,感覺像是孩子被趕出家門,大門在一片歡呼喝采聲中關上了,看著前方所謂新的一頁,茫茫無緒,恨不得可以鑽回圖書館繼續看書。畢業後去巴黎上了兩個星期的法文課,逛遍巴黎的大街小巷,又在歐洲到處走走,再回了加州一趟,差不多九月才回香港找工作。之前打暑期工做過電台新聞、廣告撰稿、翻譯之類,雖說是文字工作,但創作空間其實很小。臨畢業找工作,到一家跨國顧問公司面試,到了最後階段,單獨會見他們的亞洲區總裁,問答一輪後那位溫文儒雅的英國人問我,「我們隨便談談可以嗎?」他說知道我是唸英國文學的,然後告訴我,他在大學唸法國文學,輾轉入了行,還去唸工商管理,一做就二十多年,言語間彷彿有一絲唏噓。再談了一會,他對我說,「以你的性格,做這行不一定快樂。」我不知道這是漂亮的拒絕,還是只有經驗和智慧才能給你的忠告。

臨走一共寄了五大盒書回香港,郵費貴得很,但那些書和筆記是我的命根,無法割捨。在3084號信箱前,扭最後一次密碼,最後一次拿取寄到CA94309的信。騎單車沿棕櫚大道 (Palm Drive) 到 Palo Alto市中心,康莊大道上,棕櫚夾道下,加州陽光裡,疑惑時間怎麼過得這樣快。在市中心的咖啡店吃我喜歡的雞沙拉三文治,看鄰桌一對老夫婦,大概是退休的教授,一邊看書一邊做筆記,偶爾抬頭看看對方,微笑,那麼簡單,那麼惬意。回到校園,到大學書店買一些紀念品,印有「史丹福」或簡單一個「S」字樣的衣服都很貴,所以只買了一些文具。最後,把單車駛到流動捐贈站,好好看了一眼這多年來忠心耿耿的伙伴,心裡道了謝,走時不敢回頭。走路回宿舍,經過常常躺著看書的草地,脫了鞋子走上去,微濕的草是那麼清涼。風吹過,葉濤沙沙,柳枝遊遊,已近黃昏。

宿舍七零八落,那晚也沒有睡覺,與朋友談天。天未全亮便要出發到機場,車子右轉離開校園時,我急急回頭看,驚見一彎新月,倚在淡紫色的天空上,清脆煜亮如一彎鐮刀。細看,新月的懷抱裡,晦晦暗暗可以看出圓月的輪廓,只是那圓未轉,未現,未亮。前程,現在只有畫框,還沒有填色,理想夢想都只有構圖,沒有具體。是努力創造也好,是命運安排也好,前路是無從預測的,總會有得意失意;這條軌道上,隱藏了喜憂,埋伏了離合。汽車轉上101高速公路之前,看那彎新月,又不像鐮刀了,像一雙張開的手,拱托著一顆未結之果。未來,運轉當中,期待著發生。


<全文完>

鏡子

麗荃頭上裹著一條深藍色的毛巾,披著髮廊的斗篷,坐在鏡前翻八卦雜誌。都是一些明星富豪的緋聞糾纏,這邊誰春風得意,那邊誰一哭二鬧,夾在中間的垂頭祟耳。麗荃正看得入神,電話響起,是志康。

「對,才剛洗了頭。不了,等一會還要跟客人吃飯呢。你怎麼還在咳嗽,明天陪你看醫生好了。」

這時髮型師走到麗荃身後,把毛巾鬆開,梳理她長長的鬈髮。麗荃掛了電話,撥弄一下頭髮,看著鏡子裡的髮型師說,「阿傑,你說怎麼弄呢﹖我看這髮型看得悶死了。」

阿傑把玩著她的頭髮,指手劃腳,建議這個建議那個。麗荃對著鏡子試圖想像不同髮型套在她臉上的模樣,好像一個新的髮型將會把她變成另一個人,給她另一種生活。

髮廊裡鏡子很多,重重對照,像個八卦陣,麗荃面前的鏡子很大,她背後什麼人經過她都可以從鏡子裡看見,只是鏡子把正反對調了,把人照得有點不自然。電話又響起,是安德魯。

「不要急嘛,我特別為你去做頭髮呢。一小時後你來接我吧。什麼,牛排烤焦了?看來晚飯要泡湯了,哈哈……」

掛了線,麗荃嘴角的笑容頓時消失,她叫阿傑替她修剪一下,剪得活潑一點就可以了。阿傑把麗荃夾得滿頭髮夾,然後一撮一撮頭髮剪。她繼續看雜誌,翻了幾頁又拿起電話,撥給志康。

「喂,下班了嗎﹖吃點東西才回家吧,回家早點休息,看你聲音還啞啞的。我會很晚,你不必等我電話了。」

掛了線,麗荃抬頭時正巧看到一個身影在鏡子一角掠過,她一怔,回過神時那身影已消失了。不會是他吧﹗麗荃心跳加速,喉嚨像是卡住了,喘不過氣。但那身影她不會認錯的,那麼多次,約在鬧市見面,熙來攘往的人群中,她都一眼就認出他。他個子高,肩膀寬,側面特別好看。

就算碰面,他也許也不會認得麗荃,畢竟差不多七年了,而且她舊時不太會打扮,衣著髮型都很土。事實上,那時麗荃常常覺得別人不會留意自己,因此當潘瑋生在辦公大樓的電梯大堂,走上前跟她說,「你是二十二樓的同事嗎﹖我在二十五樓,到二十二樓開會碰見過你」,麗荃顯得手足無措,不知道該回答什麼。從此潘瑋生特別留意麗荃,因為她不像別的女孩那麼多話、那麼到處拋媚眼。

潘瑋生終於約到麗荃吃午飯,整頓飯說個不停,麗荃覺得這個人內涵不多但很有趣,最主要的是一張臉太好看。其實公司裡每個人都知道潘瑋生這個人,愛玩、長得帥、女朋友多,麗荃應約跟他吃晚飯、看電影,只是好奇想看看這種人會用什麼招數、講什麼對白。她當自己在翻一本真人主演的流行愛情小說。

事隔多年,他真的會不認得麗荃嗎﹖曾經那麼熟悉、那麼親密的臉,沒有那麼容易忘記的。潘瑋生從來沒騙麗荃,「我是有女朋友,但也可以和你一起。」他說得振振有詞,麗荃每個字都聽明白,但完全不懂他在講什麼。「總之我不用陪她的時候就可以陪你。」麗荃幾乎噗一聲笑出來,她側著頭看著潘瑋生說,「謝了,不必了。不要再找我。」

當然,這只令潘瑋生變本加厲地約會麗荃。她攪不明白他的動機,於是出於好奇和一絲的好勝,便由他纏繞。一次大伙兒上他家玩,麗荃不得不去,看到他家裡擺放著他與女友的合照,真不知應該吐血還是佩服這個人。潘瑋生趁其他人在玩電動,把麗荃拉到一角說,「我有東西要給你。」

是一幅掃描畫,畫中人是麗荃。

「你畫的﹖」麗荃問。

「是。想你的時候畫。」

「你憑空畫﹖」

「對。我喜歡你這神態。我記得。」

潘瑋生記得的,是麗荃心不在焉時的神情,人坐在那兒,心卻不知已飄到那兒去了。麗荃驚訝他把自己看得那麼認真,把自己那麼細心地閱讀過。那晚,其他人都走了,潘瑋生和麗荃坐在沙發上看影片,看到某個適當的情節,他熟練地轉身,輕撥麗荃的頭髮,順勢吻她,身體壓下來,發動了。他沒有食言,不用陪女朋友的時候就陪麗荃,盡量對她好。麗荃再上他家時,那些照片已收起來了。

阿傑仍然在慢條斯理地修剪麗荃的長髮,麗荃只能目不轉睛緊盯著鏡子,尋找剛才那個身影。這麼多年,在鬧市商場都碰不上,卻要在髮廊裡裹著毛巾、滿頭髮夾那樣見面,麗荃希望是自己看錯了,反正她跟潘瑋生都不會想見面。

那時候,麗荃不只一次跟潘瑋生說,「不要再見面了」,然後躲起來,不讓他找到她,連工也不做了。但每次外遊回來,聽到那些留言,又心軟。潘瑋生也不追問麗荃怎麼了,若無其事又約她去玩,替她拍照,處處照顧她,讓麗荃習慣了有他,不再逃跑。麗荃心想,也許潘瑋生也不會逃跑了。

有一天,麗荃看他心事重重,問他怎麼了,他輕描淡寫地對麗荃說,「我要結婚了。」麗荃聽了,氣得心好像腫脹起來,胃抽搐著,頭昏腦脹,對著他大喊,問他當自己是什麼。潘瑋生抓住她的手說,「我結了婚,還可以繼續和你一起的。」這一下子,麗荃瘋了。

之後,麗荃做了很壞、很狠的事。麗荃找到潘瑋生女朋友的電郵地址,把他跟自己之間所有事情繪影繪聲告訴她,還告訴她她生日那天,潘瑋生晚了跟她吃飯,是因為他陪自己去看醫生。潘瑋生打電話來罵麗荃,說女朋友是無辜的,不應傷害她。麗荃等他說一句好話,隨便什麼讓她消氣,但他只是罵,語氣跟平時判若兩人。第二天麗荃把他送給自己的東西通通寄給他女朋友。過了幾天,他女朋友打電話給麗荃說,「我跟潘瑋生已經斷絕關係,他的事不要煩我。」那天起,麗荃跟潘瑋生也斷絕了關係。曾經那麼親密,突然變成陌路人,音訊全無。

麗荃繼續從鏡子裡留意那身影,心想潘瑋生也快四十歲了,不知道現在什麼模樣。這幾年很偶然想起他,麗荃都會看到他賠了夫人又折兵垂頭喪氣的樣子,她覺得他咎由自取,應該一世落難。如今真的要碰面,她又不忍心。

阿傑把麗荃的臉扶正,好讓他看看剪得對稱不對稱。麗荃看到自己反映在鏡子的臉,想起潘瑋生畫的那幅畫。她一直留著那幅畫,心想只要有一幅更好的就立刻丟掉這幅,但她後來芸芸男朋友中,沒有一個曾替她掃描。

這時,那個熟悉的身影在麗荃面前的鏡子裡經過。一剎那間,麗荃只看到那人的側面,頭髮有點斑白,背伸得不太直。她不肯定那個是不是潘瑋生,只知道當年那腫痛的恨的感覺消散了,只剩心底隱隱的悔疚。以為自己愛得太深,其實當年的恨,並不是深刻的愛的反射,只是輕浮的不忿。說自私,原來她比潘瑋生更自私。也許她從來沒有愛過潘瑋生,反而潘瑋生給她的,在他倆狹窄的宇宙裡,也不能說不是一種愛。

阿傑收起剪刀、拿起鏡子讓麗荃觀賞他的傑作,她點點頭,脫了斗蓬,拍拍髮碎,準備離開髮廊。在各面映照著其他客人的鏡子裡,麗荃嘗試尋找潘瑋生,想向他說一句對不起。她看見每個人面對鏡子裡的自己,都在尋找那個隱惡揚善的角度,扮演自己最喜歡的自己。鏡子裡的,不一定真。

最後都沒有再看見潘瑋生。麗荃步出髮廊時,撥了一個電話給安德魯說不赴約了,然後到超級市場買了煮稀飯的材料,準備坐計程車到志康家。